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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之间合作办学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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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2008-9-1

 
校企合作办学是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必然要求。《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

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山东省全面启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计划”。为此,山东省教育厅、省经贸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对山东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有关问题提出要求、做出规范。这是山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同时对全国其他省市推进职业教育大发展无疑也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山东省《关于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有什么背景,要解决一些什么问题,对于《意见》的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又有一些什么考虑?在此,我们特别约请山东省教育厅主管职业教育的副厅长张志勇,对《意见》当中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进行解读,以期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

1. 目标:让企业成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

【关键词】契约式

——所有高等职业学院和省部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都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与企业建立契约式的紧密合作,和企业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按照企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对口培养人才,共同解决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定位、教学改革、实习实训、毕业生就业、实习指导教师不足等问题;其他职业学校也要确定一批联合办学企业,与之建立合作办学关系,解决本校毕业生的就业安置问题。培养高级技工和技师层次的院校以及承担“金蓝领”培训任务的院校,必须有合作办学的企业作为实训教学基地。

——各类企业都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和培训。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企业或举办自己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或根据自己的意愿及合作情况至少与1所职业院校建立紧密的合作办学关系,并根据本企业实际和人才发展需求,参与院校的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以致用”、“适销对路”地解决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和企业员工培训问题。其他技术水平含量高、安全生产要求高的企业也都必须与相关职业院校建立各种形式的合作办学关系。

——摘自山东省《关于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

解读 张志勇

发达国家在举办职业教育方面,不管采取什么样的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这就是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说,确立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是指企业对职业教育有内在的需求;企业是举办职业教育的重要力量;企业有支持职业教育、为职业教育提供服务的责任和义务,等等。

让企业尽快成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目前,山东省249户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中,已有92户企业与237所各类院校开展了合作办学,合作办学的专业达到210个,合作办学面达到36%以上。但是,仍然有64%的企业没有开展校企合作办学。这说明,一方面,一些企业对加强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另一方面,不少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与加快我省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差距还比较大,与我省“七大产业链”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山东省全面启动校企合作计划的目的,就是要推动企业全面参与职业教育。

建立“契约式”合作关系,保障校企合作健康发展。目前,相当一部分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往往都是通过口头协议达成的,具有相当大的弹性,对双方均无约束力。我省借鉴学校开展“订单式”培养的经验,提出了建立“契约式”校企合作办学的要求。“契约式”校企合作就是校企双方通过签订契约,建立一种紧密型的校企共同参与职业教育的形式。通过签订“契约”,以确保校企双方:合作目标具有稳定性,着眼于双方的长远利益;合作内容具有确定性,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合作形式等方面明确无误;合作权益具有保障性,双方均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必须信守做出的承诺。这就避免了校企合作的随意性,保障了校企合作的稳定性。

把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企业作为推进校企合作的重点。这部分企业利税基本都在亿元以上,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能力参与职业教育;企业发展快,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迫切;企业员工数量多,对职业培训的需求量大;企业相对稳定,在3-5年内能够保障校企合作契约得到有效落实。

2. 途径:把车间建在学校,把学校建在车间

关键词“双元制”

——组建校企合作型职业教育集团。省教育厅、省经贸委将根据建设现代制造业强省的需要,首先挂牌组建汽车工程、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建筑工程等八大类专业性职业教育集团。

——推行“双元制”的办学模式。在全省25个“双元制”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争取用2至3年在全省建立100个“双元制”试点县(市、区),同时每个试点县(市、区)建立1所“双元制”试点职业院校。

——校企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职业院校要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每年安排专业教师必须至少有1个月的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合作企业要认真予以配合,合理安排。

——校企联合培训企业员工。职业院校要努力帮助合作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派遣教师授课,并提供教学场所。合作企业要与职业院校共同结合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制定职业教育培训规划与年度计划,积极开展员工的全员培训和全过程培训,努力建设学习型企业。

——校企联合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一是由合作企业设计建设方案,并向职业院校提供仪器、设备和技术支持,建立校内“教学型”实习、实训基地。二是企业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在厂区车间内设立“生产与教学合一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鼓励企业参股、入股举办职业院校。公办职业院校要不断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积极吸纳境内外企业资本和资金,参股、入股职业院校,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根据国家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的精神,支持企业独资兴建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

——摘自山东省《关于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

校企合作的关键是推进企业与职业院校的相互渗透、共同办学,大力倡导“把车间建在学校,把学校建在车间”,积极推进“双元制”办学模式,大力支持企业参股或单独举办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办学的核心是推行“双元制”办学模式。从1990年开始,青岛市平度职教中心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合作举办中德“双元制”职业教育项目。山东省现有25个“双元制”试点县(市、区),在这些地方均有1-2所职业学校能与当地企业开展合作,联合培养学生。

山东省推广“双元制”的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1)学校要与企业合作,必须对校企双方在职业教育方面的义务和权利作出明确规定。(2)学校与企业要建立长期的战略型合作关系,采取“订单式”培养培训模式,实施产教结合。(3)从专业设置、课程教材建设,到理论教学、技能教学、实训实习以及教师培养培训,企业要全面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4)职业院校要与企业共同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并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5)加强专业的产业化建设,实现培训功效的“五合一”(即车间、教室合一,学生、学徒合一,教师、师傅合一,作品、产品合一,育人、创收合一);强化示范辐射带动功能,促进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及经济社会的发展。

校企合作办学的关键是积极鼓励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一是积极倡导企业把车间建在学校。如滨州职业学院专门划出校区的一部分,无偿提供给企业建车间,既找到了合作办学伙伴,又解决了学生实训、实习条件不足的问题。二是鼓励企业参股、入股举办职业院校。公办职业院校要积极吸纳境内外企业资本和资金,通过参股、入股等方式参与办学,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与企业一体化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三是支持企业独资兴建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各级教育、经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指导,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发展、优先审批、优先扶持。

为进一步调动企业参股、入股举办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省教育厅拟在大力推动股份制办学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深入研究制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育资产、教育资源入股及培养培训成果收益折算细则;制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风险评估方案;制定股份制办学有关规定等,使股份制办学有章可循、有序发展。

3. 措施:建立组织和制度保障

关键词“先培训后就业"

——劳动保障部门和经贸部门要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企业招聘职工应首先从职业院校毕(结)业生和经过职业培训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录用。

——企业有责任和义务接受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合作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并安排高水平的技师和工程师进行“传、帮、带”,由此造成的消耗性支出从本企业所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教育、经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不同专业、不同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实际需要,改革教学体制,采取灵活的学制和

学习方法,积极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为企业员工和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等创造条件,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

——为校企合作培养的“双师型”

教师开通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渠道。通过到企业的实践锻炼,职业院校中实践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可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职务,实现“双职称”。

——联合举办东西部联合办学洽谈会。

——劳动保障部门、经贸部门和行业组织要认真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组织和指导行业、企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

——摘自山东省《关于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

落实就业准入制度,是校企合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前提和保障。围绕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山东省将着力从“加强组织保障、实施两项制度、建立一个平台”等三个方面,全力推进校企合作。

“加强组织保障”,就是要强化政府在推进校企合作中的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在现阶段,推进校企合作仅仅依靠学校与企业双方的自愿联姻是不够的。山东省教育厅、省经贸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加强合作,联合启动山东省职业教育集团、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及职业教育重点工程建设。劳动保障部门、经贸部门和行业组织将认真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组织和指导行业、企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同时,参与制订校企合作办学规划,参与制订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资质标准、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标准,参与对校企合作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通过“三个参与”,切实保障校企合作办学人才培养质量。

“实施两项制度”,就是要大力实施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制度。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和经贸部门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企业招聘职工应首先从职业院校毕(结)业生和经过职业培训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录用。重点企业技术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对于违反国家就业准人规定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实施职业分类,研究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动职业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颁发工作。山东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确定了164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和45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为首批“双证互通”试点学校。这些学校经审批的主体专业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还可获得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工学校学生在毕业时,也可获得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

“建立一个平台”,就是山东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经贸委将加强合作,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共同组织好一年一度集联合办学、招生、就业于一体的企业与学校共同参与的“山东省东西部联合办学洽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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